聘用合同书里,一再提及“国家政策和单位有关规定”而并不具体说明什么政策和什么规定,生效吗?
更新时间:2019-01-03 12:04:06
问题描述:
事业单位要签聘用合同书了,感觉好多说法都很蹊跷,请帮忙解答。聘用合同书里,“
工资福利与
社会保险待遇”一条里具体是这样写的:(1)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2)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残疾疾病和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请问,一再提及“国家政策和单位有关规定”而并不具体说明什么政策和什么规定,这种内容写入合同合理吗?如第一条,足额发放是多少?怎么认定单位发放的就是“足额”?聘用合同用如上这些表达方式,合法吗,生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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