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xxx,男,汉族,1990年9月17日出生
现住:湖南省中方县接龙乡新庄村雷钵冲组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电话:1334961xxxx
被诉人: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1839036xxxx
请求事项:
申诉人要求被诉人(1)支付双倍工资3600元,(2)支付不提前30天通知补偿金一个月工资1800元,(3)支付2012年8月份应得工资1800元和其它费用(提成160元+全勤奖50元+工龄奖50元及服装保证金500元),(4)支付申诉人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8月31日止加班费38天,共计2280元,(5)补交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8月31日止申诉人各项社会保障金,以上合计金额1024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xxx于2011年12月29日被应聘怀化风源海鲜楼,任餐厅楼面主管职位,每月工资1800元,但风源海鲜楼一直未与申诉人签定劳动合同,工作至2012年8月31日。
被诉人于2012年8月31日晚由楼面经xxx红受法定代表人xxx委托,通知申诉人于9月1日起不再上班,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此9月1日申诉人xxx找被诉人xxx就解除劳动合同之事谈话,申诉人在工作中和其他方面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诉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严重的违犯了《劳动法》有关法律规定,特申请仲裁。
此致
敬礼
?????????????????????????????
??申诉人:xxx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