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a厂法人那证实,她是2010年3月份就回a厂跟老板吴一起去工商注销了a厂,同年12月老板吴还用这无效的公章去签协议,这协议只有老板吴跟供应商在场,本人跟a厂法人都不在。
本人知道这事后,到工商去注销b厂,原来这期间老板吴到工商去更改b厂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更改后的营业执照老板一直没有去取出来,我当时就取出来注销了b厂。
并调出来当时的注册登记资料,全都不是我本人的笔迹,请问这债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听以前同事说老板没有用b厂的名义经营过,只是a厂注销后就搬到b厂的地址,做生意时都是用的a厂的名义,今年3月老板把b厂也关了,如果找不到老板,供应商去告我,那份债务转移协议是否有效,本人是不是要帮a厂偿还供应商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