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两年前借了五万,又从我这里先后拿走两万五(没有欠条)我让他重新打欠条给我,还是应该怎样?
更新时间:2019-01-03 19:50:55
问题描述:
是这样的。对方在两年前借了五万,并且每个月
利息一千元,三个月还。一直没有还。后来他又开公司,让我做
法人,因为都是十几年朋友了,算是给他帮忙。公司又出了点事,又从我这里先后拿走两万五(没有欠条)。我去年十二月查出来宫颈癌,我问他要钱看病,他就一直说想办法,一直拖。开始答应春节前,然后又春节后,又说三月底。昨天我打电话对方直接给我说没钱还,说有钱了就还我。我让他重新打欠条给我,又是各种理由没时间等等。如果我
上诉的话,是直接去法院还是应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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