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3号离职了,离职员工辞职,但公司也得承担责任,有没有责任全部承担,能给我一些实质性建议吗?
更新时间:2019-01-03 21:02:52
问题描述:
您好,是这样的,我9月3号
离职了,交接手续也办好了,但是
公司没有把我的
社保给停掉,然后在10月份又交了我9月份的社保,觉得我的交接清单上没有写社保的事项,才导致公司又交钱了,是我的责任,让我承担全部费用,包括公司承担的部分,但是我觉得,离职员工辞职,停社保这是常识吧,是公司的失职,我可以承担个人部分,但公司也得承担责任,不应该我一人负责。我在原工司担任的出纳。老板还发短信说1000多不弄好,要把我会计证电销了,还要找经济监察大队来处理,找人来找我。
律师,我到底有没有责任全部承担,能给我一些实质性建议吗?1575715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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