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份进企业工作.2012年4月分怀孕,单位只给我办理了停薪留职三个月.[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4月初我回单位报到,能不能得到补偿
更新时间:2019-01-05 06:36:59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劳务工,2011年2月份进
企业工作.2012年4月分怀孕,12月份向单位提出产申请.单位以劳务工不享受产假为由拒绝批假,后几经周转,单位只给我办理了停薪留职三个月.[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
???4月初我回单位报到,单位推脱说要通过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又称近期不招工,让我等着,一直到四月中旬,才进入公司上班.可是原来的停薪留职没有了,一切从新开始,2年的工龄化为乌有,社保也断交.
???为了保住工作,我只能忍着,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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