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得通过商场收银台由收银员操作,这种情况我能提成异议吗?商场和品牌公司算违规吗?
更新时间:2019-01-06 17:48:34
问题描述:
我与商场签订的是无期限
合同,合同上注明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营业员岗位工作,后安排我在入驻商场的某品牌
公司做营业员,收入是根据品牌公司的底薪加销售提成,通过商场账扣的形式发放。现在品牌公司提出要自收银(专柜只负责刷卡交易,现金交易还是得通过商场收银台由收银员操作,所有交易也都是通过商场的
财务系统),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强制要求我们除了做营业员还得兼收银工作,但未提高任何待遇,这种情况我能提成异议吗?商场和品牌公司算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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