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医院协商,医院却拿出西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施行)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怎么处理这件事啊
更新时间:2019-01-07 08:32:54
问题描述:
我母亲在医院做复查的时候在磁共振室里摔伤,当事人走路不稳需要人扶,在明确告知医务人员的情况下,医务人员没有扶。致使摔伤,几小时后脑出血,做了开颅手术,取出部门颅骨,现在两个月了,医院让出院,说治疗完了,该回家做康复治疗了,当事人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而且需要做颅骨修复手术,跟医院协商,医院却拿出
西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施行)的通知,市司发(2014)166号文件,说他们医院只有两万的赔偿能力,超过2万到医调委,说医调委只有15万的赔偿能力,超过就走司法程序。可现在光前期我们自己都交l5000了。两个月下来包括医院的费用一共75000了。我们还有二次手术要做。现在就让我们出院,也不提后期手术的事。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怎么处理这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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