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构成商业欺诈?是否可以要求退还?
更新时间:2019-01-07 09:51:28
问题描述:
租赁中介公司房屋,上月初房屋到期并交接完成
我手上有
1、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
2、验房交接单(交接单上没有该公司的名字,章等任何能证明该单子是该公司的证明,只有个电话,而且当时没想那么多,就签字了),
3、最后3个季度的房租收据和其他单据(例如从房屋拿走什么物品的收条)
我手上没有
1、第一个季度的房租收据
2、押金条
所要求的事项:
询问如果起诉是否能退还押金
问题进展:
想建委投诉后,建委表示没有押金条对方拒绝退还押金,他们只有调解权没有执行权。
次要问题:
该房屋收取我500元的卫生费,该房屋为隔断间,共住4间小间。小区物业每年只收取75元/户
该收费是否构成商业欺诈?是否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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