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一年服务员的劳动合同,就是做会计期间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向他提出两倍工资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1-05-02 15:07:2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2015年3月参加工作的,签了一年的服务员
劳动合同,但7月份我被调到
财务处做会计。我在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期间没有签订合同,也就是会计期间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不想让我在这里工作,我能不能以我没有签劳动合同为由,向他提出双倍
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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