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广州学习之前只签了一份“员工培训合同”。合同内容大概是这样:没有正式劳动合同,也没有试用期合同
更新时间:2019-01-07 13:06:48
问题描述:
我被公司派到
广州学习一个月,现在已经回来了,但是我仍处于试用期,在去广州学习之前只签了一份“员工培训
合同”。合同内容大概是这样:每天补助40。培训期间学费是一万,由公司掏,但是如果我培训不合格或者试用期没通过,我需要赔偿公司一万块钱,外加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培训期间要扣除押金1200,而且必须干满3年才可以退还1200。现在我没有正式的劳务合同,这个公司老板的意思是叫我每半年来一次广州,我也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如果我现在辞职是必须得赔他钱吗我现在和这个公司,没有正式劳动合同,也没有试用期合同,就是一个入职申请表,还一个那个培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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