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姑姑家的房子都是修在同一个田上的,现在我们两家闹了矛盾。
那块田是属于我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上面,可以证明那一亩地是我家的
可是姑姑硬说是他们的,她们说她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个证我家也是有的,上面只是划分房子所在的面积和位置)不应该要是土地所有权证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能证明那时她们的土地吗?
所以说,她们房子所占的地还属于我们吗?
我认为那是我家的地,那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