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发商要求我现在就到银行办理贷款供房,请问开发商还没有交付楼房,他这样要求我付房款,合法吗?
3.房产局给出的面积是133.69平方米,但开发商却按楼盘开盘时的138.99平方米来收费(等于提高了每平方米的单价使得总价格和原定总价格一样)。开发商解释说,因为我买的房子是"按套出售"方式,所以阳台面积是按百分之百算的,而房产局是把阳台按百分之五十算。请问这样合法吗?有按套销售这种方式吗?它合法吗?
4.法律上,我现在还可以退房吗?因为已经交了首期了,合同也签了。说实话,如果可以退,我真是想退房啊,它分摊面积都已经占了19.31平方米,好多啊。可是开发商应该不同意我退房吧?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