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省桦甸市XX,2018年3月向长春市民营公司借款10万元,借款协议约定月收入的1%,利息支付到2018年8月,之后没有支付,现在已经到了偿还日期,利息一直没有支付,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5-05 1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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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林省
桦甸市XX,2018年3月向
长春市民营公司借款10万元,借款协议约定月收入的1%,利息支付到2018年8月,之后没有支付,现在已经到了偿还日期,利息一直没有支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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