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产证和国土证目前在我们手上,是否在没有原户主房产证和国土证的情况下能否办理到产权。(但是其中一个应该是房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更新时间:2019-01-08 12:53:16
问题描述:
镇上家里房子
拆迁,拆迁前开发上说会后退六七米,所以后退部分是按照1:1赔偿,但是修建后发现开发商仅仅退了一米左右,现在对此部分存在争议。合同目前咨询了一两位县城律师,都说合同中“实际不低于120平米”这条让我们基本打官司就输(律师说法是不低于120就是120也行)。现在将合同中关键的第二条和第四条粘出来麻烦各位大神帮忙看看“二、置换标准:乙方保证甲方现有房屋的位置不变,由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建成后,返还给甲方门面房4个(大写:肆个),每个门面开间(宽度)3.4米,进深(长度)临街以规划控制红线为准,后以旧房拆除后实际长度为准。现预测进深(长度)为9米左右(4×3.4m×9米≈122.4㎡,实际不低于120?m2),2、3、4楼层面积归乙方所有,从五楼层以上甲方按4个门面房的位置在设计图纸上选定住宅位置及套数。乙方无论盈亏都须无条件返还给甲方住宅面积380㎡。”然后是第四条“四、甲乙双方置换和补偿的房屋面积按测绘的面积为准,测绘结果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住宅赔偿我们无异议,现在问题是门面被开发商骗走了几十平米。另外说几个可能你们需要的信息:1.合同第四条的测绘面积图并没有给我们。后来了解到他们压根就没测绘就拆了。2.
房产证和国土证目前在我们手上,但是不确定他们是否在没有原户主房产证和国土证的情况下能否办理到产权。3.合同并非是房产公司盖章,而是大老板和二老板自己签字和按手印。(但是其中一个应该是房产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4.他们修建房屋超规划红线修了一米多,这应该也是他们不愿意把事情闹太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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