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是购房抵押担保,我们有损失吗?是否承担那些义务?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9-01-08 17:52:5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山东省枣庄市的,我于2015年11月购买商品房,房子属于开发商的工程抵账款房子,房子是从58同城中介那得到的房源,要求
公积金贷款,我们的
公积金刚好符合条件,刚交满11个月赶上国家新政策,房子在去年12月份已经过户到我名下,我们已经把首付款打给了房主,中介也收取了我们的费用。
现在,我们贷款手续已于2015年12月25交到公积金处手续合法,走的是购房抵押担保,公积金处贷款已经批下,开发商拒绝担保,贷款我们迟迟拿不到手,无法付给房主,我们现在怎么办啊?如果退房,我们有损失吗?房主是否承担那些义务?过户费谁承担?中介承担那些义务?房屋交易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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