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自行约定:合同继续履行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卖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如果按第一条的规定需付款是(99.38-94.44)*2070(购房时单价)=4.94*2070=10225.8;但是如果按第二条的话就只需要交付超出面积3%的房价款94.44*3%*2070=5864.724,两者相差4000多块呢,当时签合同时也没有考虑到会出现这种事情,又一次看电视也讲到了这种情况说的是按上面第2条的处理办法,可是我的购房合同上说的是按第1种办法处理,无疑是维护了开发商的利益。我想请教一下,关于商品房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处理办法吗?我该如何做才能按第2条处理?开发商是违法的协议吗?急!!!期待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