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营改增时已经在地税缴纳过一个季度的税4.5.6月份的?在地税领的发票7月底才用完?因经营问题不做了?现去国税注销税务登记证?国税专员让补交两个季度税款即456789?其中456不是交过了么?这
更新时间:2019-01-09 08:23:23
问题描述:
火锅店?营改增时已经在地税缴纳过一个季度的税4.5.6月份的?在地税领的发票7月底才用完?因经营问题不做了?现去国税
注销税务登记证?国税专员让补交两个季度税款即456789?其中456不是交过了么?这样合理吗?店铺已经关门了?
营业执照已经注销?国税局人态度不好说交完这两个季度才给注销?我觉得不合理?他们说米钱多?就多交点?当
纳税人傻子么?不知道到底他们这样喝不合理?营改增后?一直用的是地税领的发票?也问过?是可以先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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