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会扣留我们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而且不给老师交任何保险,有没有违法性
更新时间:2019-01-09 18:35:4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2011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广州
普宁的勤建学校到我们学校来招聘,我和我男朋友应聘成功并与之签署了就业协议,只是在每份协议的最后备注部分写了“
违约金3000元”但是我通过打听和查询,发现这个学校对老师很苛刻。而且还会扣留我们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还有可能以各种借口克扣老师的工资?,而且不给老师交任何保险,以上一点有没有违法性,?到签
合同的时候?我可以以合同不合理不能达成一致,或有违法内容而不与之签合同而不用缴纳违约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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