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该公司签订商铺转让合同与商铺租赁合同,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第三条规定乙方除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后立即支付,向这种情况怎么解决了?
更新时间:2019-01-10 06:42:37
问题描述:
山西时尚莱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太原市
万柏林区和
平南路111号;时尚莱迪购物中心一层为美特好,二层国美电器作为租金支付担保,本人于该公司签订商铺转让合同与商铺
租赁合同,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无理由原价回购,该商铺位于一层,商铺以返租的形式年利为12%,13%,14%进行返租,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第三条规定乙方除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后立即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合同签订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但至今过去将近一年时间都未收到第二次付款,现在商铺的业主与其解除了租赁合同,公司无人,电话无人接听,此公司玩弄手段欺骗业主给无知的人造成伤害与损失。
向这种情况怎么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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