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按流动窗口缴费比例减除个人给缴费金额给予社保、医保现金补偿,其它保险完全没有补偿。资格证证明材料。
更新时间:2019-01-10 16:17:0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应某街道工作需要,于2016年3月从某街道社区辞职,于3月到另一街道社区上班,于2017年元月辞职。问题1·未发放本人2016年3月份
工资。2·未给本人缴纳社保,虽按流动窗口缴费比例减除个人给缴费金额给予社保、
医保现金补偿,但达不到单位缴纳金额,其它保险完全没有补偿。3、未按民政局文件补发工资。已按街道要求上交本人学历、
工龄、资格证证明材料。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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