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合同是不是和欠条有效期一样,2年内不起诉,没有要过,就属于自动放弃了?
2、如果进行诉讼的话,我家除了追要这部分欠款,还可不可以要求利息等相关的额外的赔偿,如果可以的话,都可以要求类似利息的哪种赔偿?各占的比例能是多少?(定立合同的时候没有写明合同违约的赔偿责任)。
3、我家房子是带园子一起买的,园子大约的面积是1亩。这个带园子买卖可以吗?我害怕园子是集体土地不能买卖。如果是集体土地的话,这个房屋买卖的合同还有效吗?
麻烦律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