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原来的工资,做不到一年自动离职的只发上个月的十五天工资,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更新时间:2019-01-11 14:07:1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是河南康踏分公司(健达世纪园)里的员工,我们老板是河南这个品牌的总代理商,个人开的分公司,我们十一国定假日照常上班,工资还是原来的工资,我们跟平常一样,周日休息一天。国定假日我们上班,公司应该不应该根据劳动法付给我们三倍的工资?
我们公司里的每一个员工,第一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过后如不跟公司签订一年的合同,只发工作一个月的二十天工资;我们如果跟贵公司签订一年的合同,做不到一年自动离职的只发上个月的十五天工资,说是我们员工违约,扣除半个月的工资,公司这样的合同符合不符合劳动法,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我们员工能否得到我们应有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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