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是保险公司一名保险代理人,曾签订过一个代理合同,没有正式劳动合同,是不是有违法的地方
更新时间:2019-01-12 21:04:28
问题描述:
我对象是保险公司一名
保险代理人,曾签订过一个代理合同,没有正式劳动合同,在保险公司工作3,4?年了,公司也没给入五项保险,去年11月份上班中午吃饭时发病,主动脉夹层,花费10余万,全自费,公司没给承担任何费用,这合理吗?工资也没有。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对象公司是保险公司,他自己入了很多商业保险,其中很多保险合同内容有主动脉夹层这个病种,可是对手术方式做了规定,只有实施了开胸或开腹手术的主动脉夹层才给赔付,可是现在大夫基本都不选择这种手术方式,风险太大,都是从腹股沟做切口做微创,放支架,所以我想问一下保险公司这样签订合同是不是有违法的地方,是不是有欺骗当事人的地方,因为很明显现在这个病种手术方式不合理,他这属不属于投机取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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