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交的话,而且公司告知如果我不交违约金,我需要赔偿3万违约金么?
更新时间:2019-01-13 07:03:38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好。我是2010年毕业的研究生。与北京一家国企单位签订了5年
劳动合同和
补充协议。3万的
违约金就是正式劳动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里约定的。我的劳动合同就是正常的合同,是在入职时签订的,没有涉及到培训或其他条款或经济补充等任何东西。就是当时在北京接受户口指标报送截止时间前,而那时我也已入职数月,已经没时间再联系其他单位的时候,公司提出要签补充协议,此补充协议签署了才给办理北京户口,其中包含如果违约须缴纳违约金3万,我不得不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如果五年内辞职须支付3万违约金。现在满2年了,我发现自己不适应这个行业,所以决定离职。但公司让我交3万违约金。如果不交的话,公司会扣押我的户口卡么,而且公司告知如果我不交违约金,要给我档案中添加违约等不良记录。我应如何应对?公司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我需要赔偿3万违约金么?希望得到各位专业的回答,我的QQ各位应该能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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