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于合同生效后未到房管部门登记,我有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吗?合同签订时间发生在《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废止和《物权法》颁布之前
更新时间:2019-01-13 10:45:14
问题描述:
2001年母亲将自有房产出卖给乙方(已在合同当日交付房屋及有关房产证),后母亲于2007年去世。而乙方于母亲在世期间至今年4月份也一直未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现在乙方提出办理过户,要求我协助其办理有过户关手续。我未同意,于是乙方提请法院诉讼。请问:乙方于
合同生效后未到房管部门登记,也未于母亲在世期间未办理过户手续,事隔11年之久再来要求办理过户,他是否合法?我有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吗?另外:合同签订时间发生在《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废止和《
物权法》颁布之前,是否适用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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