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7日接到相关通知,说原单位反诉我上班期间下载与工作不想关的资料,并且恶意下载木马导致公司网络瘫痪,因此让我赔偿维护费6930元及因此造成的损失18000元。公司网络不稳定是一直存在的现象,我在职期间经常出现不能上网的原因。而且不止我一人如此。所有人都如此。同事说不能上网时更换一个IP地址就能上了,因此我会为上网而经常更换IP。这样的操作不只我一个人,其他同事也有这样做过。上班期间我确实下载过于工作不想管的资料,但没有恶意下载木马。据了解公司之所以不给开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不想结付未支付的工资。所有离职的同事具未拿到离职证明。请问,如果真的开庭我应该做哪些准备?胜诉的几率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