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买了一套二手房,我在交定金时与他签了一个购房定金协议,我可不可以接当初签的定金协议起诉卖家违约?
更新时间:2019-01-14 21:15:2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前几天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前,卖家说户口可以迁出,所以,我在交定金时与他签了一个
购房定金协议,协议中交于户口问题作了约定,这么写的:卖方应在签订协议并收取定金后七日之内将原户口迁出,以便买方能够落户,户口迁出后,双方再签定
房屋买卖协议,买方再支付购房余款。但在房产局办更名手续时,购房协议是房产局发的并当场签完了,房产局将余款作为资金监管也全部收走,15天后余款将打入卖家帐户了。今天我给卖家打电话询问户口迁出进度时,卖方又耍无赖不迁户口了。定金协议写了
违约责任,如卖方违约,赔偿乙方双倍定金。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接当初签的定金协议起诉卖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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