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夫妻无共同债务及债权。也就没去婚姻登记机关,这份协议能做为证明我们没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吗?
更新时间:2019-01-15 09:19:46
问题描述:
我俩在08年3月20日
协议离婚,我起草了一份
离婚协议书,她在上面签字了,上面写到:三、双方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四、夫妻无共同债务及债权。六、本
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她在上面签字了,后来经过她家劝说我们就没有离婚,也就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现在这三份都在我这里了,到开庭时她要和我分家产,这份协议能做为证明我们没有共同财产的证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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