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接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是不是应该对我做出赔偿?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更新时间:2019-01-15 13:57:26
问题描述:
我与
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是2008年3月到2013年3月,共5年时间,职位是
经理,基本公司是3500.津贴500.09年3月10日,公司说经理职位将不设置,因此要求我转岗降薪,让我考虑几天,是否接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如果降薪,我会选择离开公司。但是我想,公司是不是应该对我做出赔偿?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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