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诉讼原告增加了诉求,法院不予审查。第二次起诉:标的是15.5万元,法院认为重复起诉,原告是否属于重复起诉?
更新时间:2018-07-22 08:07:51
问题描述:
第一次诉讼:立案
起诉书标的是960元,开庭时原告增加了诉讼请求,增加标的15.5万元,并申请减免
诉讼费用(因本人属于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法院不予准许,原告也未补交
诉讼费。因此法院判决对增加的诉求部分15.5万元,因没有补交诉讼费的理由不予审查和处理!第二次起诉:标的是15.5万元,法院认为重复起诉,并裁定驳回起诉!请问原告是否属于重复起诉,希望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非常感谢!原告着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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