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没有写工资多少,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须支付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9-01-16 18:20:54
问题描述:
我于2月14日到外贸中心酒店上班,用人单位只给我签了一张协议吧,上面的内容大概就是公司的一些规定,根本就没有写工资多少,期限多少,他们说等我过了试用期再说,现在我要辞职,公司以没有做满俩个月为理由不给我发工资,请问李律师,我要以什么方式要回我的工资!我昨天打电话到鼓楼监察大队投诉,他们还说要按公司的规定来办,我怀疑是他们串通好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
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内,依据劳动法规定,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超过试用期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须支付违约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