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的名字,后来我的父亲因病去世了,我母亲又嫁了个外地的丈夫。二十多年前,我母亲退休时,我的后爸有个儿子,当时他的户口在外地,
想要来上海顶替进我母亲单位工作,但因为他是外地户口,所以无法顶替进上海。我母亲出于一片好心,当时就同意用自己的上海户口和我
后爸儿子的外地户口对调,这样一来,我母亲户口就迁到了我外地后爸的家里,后爸儿子的户口才得以迁进上海,顶替进我母亲单位。
????户口对调后,我母亲户口签到外地后爸家里,但母亲单位分配的租赁房卡上的租赁人仍然是我母亲,户口本上有我弟弟和后爸儿子两人。
现在我母亲也去世了,弟弟的户口也迁了出去。但母亲单位分配的租赁房卡上的租赁人还没更改,依旧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这套租赁房正
拆迁,我后爸的儿子已经独自和动迁组签定动迁协议。
问题;
1:我母亲去世后,单位分配给她的租赁房是否属于母亲的遗产?(租赁房卡上现在还是母亲的名字)
2:我后爸的儿子是否可以独自处理我母亲去世遗留下的物品以及独自享受母亲单位分配的这套租赁房动迁补偿权益?
3:我们兄弟可以要求得到母亲单位分配的这套租赁房动迁补偿吗?
4:如果我们兄弟两人在母亲分配到的租赁房动迁方面不能得到补偿,是否可以要求其他方面补偿?
列如母亲和后爸儿子户口对调后,后爸儿子享受了我母亲原来在上海的利益,那我母亲也应该享受后爸儿子在外地的那份利益。我们可以要
求分得属于母亲的这部分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