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休息天和法定假日,领导也不给我们。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和咨询律师,没有加班工资,还是因为补偿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9-01-17 19:37:28
问题描述:
我在混凝土公司做机修的,2010年3月份进的公司,签了一份
劳动合同到2011年3月份, 今年的3月份我又续签了一年到2012年3月份,在今年8月份上级领导要来检查,公司才帮我交了三金(养老,医疗,失业)又重新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到2012年8月23日,今年的9月25日公司领导要我打
辞职报告,意思是说要我走人,我坚决没写。 我们公司每天工作12个小时,每月都是全班(30天,31天)没有休息天和法定假日,请假要扣工资,12小时白班,12小时晚班,除非翻班的时候上24小时,可以休息一天,仅仅的一天也是翻班的时候休息的。 我们的工资底薪是1140元,外加混凝土的方量,生产一方混凝土是6分钱,每月底薪+方量=每月的工资(平均工资3000元/月) 每月25日准时发工资,发的是现金,到财务室签个字就可以领工资了。 随着这样发工资,我们的烦恼也来,虽然说这样发
工资税是不要缴了,但是,我们这些员工的劳动合法权益已经没了,签完字拿现金,外人根本就不知道我们每月平均工资是多少,就连我们自己也拿不出证据,因为我们只能拿到工资,工资单我们拿不到,领导也不给我们。 领导要我写辞职报告,只答应给我补偿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多少还是公司说了算)。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和咨询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大约补偿3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至今我也没写辞职报告。 9月25日突然接到领导的电话,要和我谈一下,要我把工做停下来,出去找工作,等工作找好了,回来写个辞职报告然后走人,试想一下离月底还有6天,离年底还有2个多月,现在这么急要我走人,快过年了,我去哪找工作去。我 1 没犯错 2 合同没到期,为什么急着要我走,就算走,也得把工资和该补偿的都给我吧。 我是朋友介绍来这公司的,朋友的哥哥是该公司的股东,由于这一层关系,老板才让我做到年底,要我年底再走人。 但是现在又要重新调整我的工做,到另一个部门,也是做机修工做,可是每天要工作24小时,有事情做,没事情休息,一定24小时在公司,24小时不能离开公司(急事发生)。没有休息日,没有节假日,没有加班工资,就和进了监狱有什么分别,除了工资比罪犯高点,这不就是坐牢吗? 如果是我技术不好,直接把我开除了不就好了吗?但是可能还是因为补偿的问题,不能给我。 我该怎么办,不能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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