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前,一个朋友向我家借了N万元,当时他写下了借条,并写明了分批还款的期限,具体是这样的:98年X月到99年X月还X万元,----,99年X月到99年X月还清。?
现在已经十年过去了,十年过程中,我们家多次去找家要过,但他本人一直躲在外面不回家,只有他的几个亲戚在家。现在人找不着,家里急的要命,可是又无从入手去解决这件事。期间也咨询过一些人,他们说过了两年期限欠条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又有人说这期间只要证明我们家一直在找这个人,在催这个债务,就可以受法律保护。?
现在我恳请懂这方面的行家,为我指点下,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去处理,才能追回这批欠款。不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