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肥市的居民??1978年出生??1984年土地征收拆迁?搬至拆迁恢复楼?家里人员:请问?我这也算享受过拆迁安置???如何界定二次享受拆迁安置的基本标准?我如何解决上述发生的情况??谢谢
更新时间:2019-01-18 11:15:37
问题描述:
我是合肥市的居民??1978年出生??1984年
土地征收拆迁?搬至拆迁恢复楼?家里人员:父母哥哥及我??住房面积约65平方左右??后因哥哥
结婚住房紧张??我搬到爱人家??户口也落在爱人所在地?2009年爱人家拆迁?说我曾经享受过
拆迁安置??不予安置?我想请问?我这也算享受过拆迁安置???如何界定二次享受拆迁安置的基本标准?我如何解决上述发生的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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