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了转让协议。签完协议后,我才发现协议的标题是股份转让协议,并且协议中最重要的一条核心意思也是他以2万元转让10%“股份”给我。我后来知道“股份”是只有股份制的企业才有的东西,等于我花钱买了不存在的东西,这个协议在法律上会不会无效啊。我当时应该签股权转让协议啊。用不用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