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和派遣协议书没有明确注明病假期间工资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在我休产前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工资给我合理吗?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1-20 13:23:33
问题描述:
我在
南京工作,签的合同是第三方的,公司是
上海的某外企公司。我的工资构成包括底薪2000元+400元报表奖+奖金。合同和派遣协议书没有明确注明病假期间工资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合同虽然写执行所在政府每年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派遣协议书写的月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且注明不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我想请问一下,在我休产前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工资给我合理吗?
另外,虽然我休全产前病假了,但是公司要求做的报表我都是按时上交(工资构成里有400元报表奖),公司也把我的报表奖全扣了,这样合理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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