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还合同给我们,合同期满不同我续签合同。但我无违反合同的行为表现。有没有违法?
更新时间:2019-01-22 15:19:02
问题描述:
我在
中山小榄一私立学校工作,2005年8月23日入职,单位劳动
合同采用一年一签,都是每年放暑假前匆匆忙忙让我们签上姓名及聘用时间,交到负责人事的行政手上,学校并没有马上盖章签字,新学期开学后,也不还合同给我们,有人去问,或是说不在这里,或说学校还没签。聘用时间上也有空缺,7?月X日到期,新的合同要求从9月签起,我们问“7、8月合同上没有,有工资吗?”“负责人说只要签了下一年的合同,暑假工资照发”。现在我的合同是2011年7月10日到期,从2005年8月23日-2011年7月10日已在这学校连续工作了六年。2011年6月28日学校口头通知我,合同期满不同我续签合同。但我无违反合同的行为表现。请问学校有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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