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提前转正,是否属于违约或者违反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9-01-22 17:09:4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幼师专业的大专生,毕业时间为09年2月左右,照学校的安排现在是属于
实习期,但是我已经在一家幼儿园工作,并签了
劳动合同。合同上写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即08年9月1日到12月1日,而且进入单位后在10月底进行了一次考核,老板承诺如果考核成绩在第一批的就可以取消试用期直接转正并且补发转正后工资和前两个月
试用期工资的差额,(我的单位是一个民办的教育集团,她对这次考核的相关内容有发集团文件),我的成绩达到了第一批,但是老板却以我没有拿到毕业证书为由,不给我提前转正,而且说在拿到毕业证前都不给我转,这样的话和她当初的承诺不符,而且跟合同上写的也不一样,她的行为是否属于违约或者违反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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