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事先也没有约定每月工资发放时间,我支付了1.5万的订金,也未将订金退还给我
更新时间:2019-01-23 11:18:49
问题描述:
我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负责跟单工作,2017年8月因一直拿不到工资辞职,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事先也没有约定每
月工资发放时间,但是老板还欠我工资未发, 我从
财务处对帐去年全年应发工资有12万左右,但是实际只拿到7万多,2017年截止到8月份只拿过拿过2万多元工资,还欠公司1万元货款,另去年12月我原本打算买车,老板表示将公司车卖给我,我支付了1.5万的订金,但事后公司并未将车子给我,也未将订金退还给我,希望部门核实情况,要求将我应得的工资抵扣货款后支付给我,并将原本打算买车的1.5万元订金归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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