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新劳动法出来的当年,是不是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在第3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应该怎么赔付我。
更新时间:2019-01-24 19:42:00
问题描述:
想问一下,我是2005参加工作的,公司每年签合同都是一年一年签的,但新
劳动法出来的当年,2008年,公司给我们签了两年的合同,从2008年一月到2009年12月结束,但2010开始又一年一年的签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我看到有一条是,签订2次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后,在第3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想今年到期后把我们签给别的公司,如果我不同意签,就准备已合同到期为由不在续签,像这种情况,我已公司没有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能胜诉吗,公司应该怎么赔付我。请说的详细,易懂一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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