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签了三次合同,拒绝继续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政府这样做对吗?我们又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9-01-24 21:52:36
问题描述:
我是国营宾馆保安,已经连续干了十年即2004年1月至2013年2月4日,并且签了三次
合同,今年1日31号第三次合同到期。由于亏损经营不下去,县政府要解聘我们,拒绝继续跟我们签订
劳动合同,并且于2月5号开会说宾馆停业整顿,并于当天宣布我们不再上班,请问政府这样做对吗?我们又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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