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五个子女共同放弃继承爷爷遗产,请各位大神给点意见啊,是否成立
更新时间:2019-01-25 21:51:01
问题描述:
爷爷于去年过世,留有房产一处,和奶奶共同拥有,夫妻共育有5个子女,目前想将爷爷部分房产归到奶奶名下,需要五个子女共同
放弃继承爷爷遗产,但现在小女儿提出当初
动迁的时候户口有她的名字,应该
占有部分平方,请各位大神给点意见啊,谢谢问题补充:小女儿提出要补偿她的户口占用的平方,注(在动迁的时候爷爷和奶奶和平方数已够70多平方,因为条件问题只要了50多平方)针对小女儿提出的疑义在法律上是否成立,谢谢大家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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