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世时有一户房产,儿子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老人去世后儿子可以要求继承老人的房产吗?

更新时间:2019-01-26 13:38:27
问题描述:
老人在世时有一户房产,已在多年前改为女儿的名字。儿子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老人去世后儿子可以要求继承老人的房产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继承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104307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1、我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不尽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3、所有子女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分割遗产,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分割遗产
    2019-01-26 13:33:37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198238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咨询我
    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方面的规定(节录)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3、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应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患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妥善安排住房并维修;耕种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归老人所有。关于赡养费,是需要赡养的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所要求的权利。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如发生纠纷,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2019-01-26 13:35:52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999528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咨询我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2019-01-26 13:37:30
    点赞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88334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1.老人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赠与合同。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2.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作为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为登记,房屋已经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可以撤销赠与。
    4.但是,还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即使不动产已经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老人不得撤销房屋的赠与,该房屋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6.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7.该房屋再由女儿的配偶、女儿的子女、女儿的父母继承。
    2019-01-26 13:38:27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儿子去世的媳妇继承遗产后,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老人把房子给了儿子,儿子去世了,孙子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儿赡养的老人,儿子没赡养,但老人和儿子?都去世,请问儿子的子女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么?
遗产继承与赡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10分钟前
刘帅律师
近期帮助 5294 人
因信用卡逾期,导致养老金被冻结,如何才能解冻
49分钟前
广东觉晓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9828 人
发生交通意外,医生开了三个月的病假,我休息一个月后去上班,能拿三个月的误工费吗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375 人
校园内电瓶车相撞,一辆是大电瓶车,另外一辆是小电瓶车,然后就是小车没啥大事就是手受伤了破了个口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375 人
银行保单想退单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375 人
发生口角了对方跑我出租房打人被我用刀砍伤几个我犯法么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375 人
现在有谣言说我每次和他发生关系,我怎么证明没说他钱,可以和他一起去律师那写证明吗?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375 人
外地媳妇闪婚的,而且发现身份和家人及工作情况骗我们的,这怎样处理!
1小时前
姜月律师
近期帮助 24375 人
你好,咨询一下,外面男人睡了已经结婚的妇女,然后女人的老公发现了报警找律师有用吗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