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有写明合同期限,就扣了我的押金,学校这样做合法吗?我能要回我的押金和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9-01-26 16:46:12
问题描述:
我2012年毕业就到县里一所公办中学代课,学校要求签订合同并交付2000押金才能上岗,当时觉得机会难得就交了,学校也给了收据。合同上写着学校尽量帮助解决编制问题,但没有写明合同期限,还要求必须提前两个月提交
辞职信。一年后编制的事学校只字未提,我就考了别的学校,学校以没有提前两个月交
辞职信,就扣了我的押金,最后一个月的
工资也没给。请问,学校这样做合法吗?我能要回我的押金和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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