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时加班加班费也不给,就是因为工资低又累所以不干的,有没有表达清楚
更新时间:2019-01-28 13:08:53
问题描述:
离职一个月后之前的单位通向我催缴所谓的“不合理”发放费用,怎么办?我是今年2月21号入职的,公司规定职工过节有过节费这个福利,五一节前的4月28号我去公司领了400元所谓的过节费(我自己200还帮一个同事代领200),是公司叫我给那个同事代领的,因为那个同事抽不出空来,还有端午节一个主管去公司给我代领了200元过节费,我是2012年7月31号辞职离开该公司的。今天8.29突然收到一份该公司的催缴不合理费用
通知书,我该怎么办?本来就是因为在那公司工作量与
工资不成正比,工资少又累,延时加班
加班费也不给,所我以才离开的,我在该单位工作5个月10天里,就走了9个同事,就是因为工资低又累所以不干的,现在就连之前的那么点福利也要收回,我该怎么办?还是不理会他们就是了,我不能告他们,因为我亲戚还在那公司。该公司是国企下属的全资公司。不知我有没有表达清楚,希望懂法律的好心人回复我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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