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没有加班工资和年假等,现在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9-01-29 14:17:0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私营
企业打工,在公司工作了年。2000年进去的时候签了两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也未签新的合同,但是我还是继续在那里上班直到2009年1月,公司一直未给我办理保险,在2005年时我问过老板,但是他说再办中,以后就在没有音讯。2008年9月的时候公司曾经叫我签一份合同,上面注明工资标准是600元,但是我的实际工资是2300元。而且没有加班工资和年假等,签了合同并不按合同上规定的做,所以我就没签,但是我还是在公司上到2009年1月。现在公司无故将我辞退.我觉得我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我现在有2008年1月-2008年12月的考勤记录和部分
工资条(注:工资条是老板打印的,上面没有公司的章)的证据。现在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以及在维护的同时我该注意些什么?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
经济补偿?希望律师解释得详细些?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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