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2016年2月29日写了辞工书定于3月31日辞职,公司已找不到人不批,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可不可以拿回工资
更新时间:2019-01-30 16:03:22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2016年2月29日写了辞工书定于3月31日辞职,
公司已找不到人不批,由于我有紧要事必须到31日要走,到了31日我把所有的事都交接好,到4月1曰就上班:公司以我未批准为由把我这个
月工资扣了不发:请问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可不可以拿回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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