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没签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老人一气之下就离开了,并不承认老人是长期工,是否符合劳动法呢。
更新时间:2019-01-30 20:01:03
问题描述:
一六旬老人去饭店打工,饭店没签
劳动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每月1500元
工资,是长工,工作期间因与老板工作事情未协调好,发生摩擦,老板让老人滚,侮辱老人,老人一气之下就离开了,老板现在以老人未提前打辞职为由拒付老人工资,并不承认老人是长期工,按短工给支付他以前给老人开的工资为由,拒付他现在拖欠老人的工资,他这样做是否符合
劳动法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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